合谊理想城L10大区一批次景观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谊理想城L10大区一批次景观工程(第二次)(PGFCJSGGZHG240308112289)招标人为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合谊理想城L10大区一批次景观工程(第二次)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详见招标方案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相关施工业绩合同不少于1份,(2021年至2024年),单个业绩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 (业绩合同应提供:合同首尾页、合同金额、与合同项对应发票,发票可提供一张不限金额,无需提供全额发票,原件备查)。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或基本户信息扫描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
5评估业绩:提供近3年相关施工业绩合同不少于1份,(2021年至2024年),单个业绩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
(业绩合同应提供:合同首尾页、合同金额、与合同项对应发票,发票可提供一张不限金额,无需提供全额发票,原件备查)。
6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8投标保证金电子凭证;
9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0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以上资料扫描上传,且资格要求缺少一项或不合格一项均取消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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