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海塘安澜工程 (乡镇海塘)- 裕宁海塘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舟山市普陀区海塘安澜工程 (乡镇海塘)- 裕宁海塘 已由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普发改审 【 202 1 】 46 号 文件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岛农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舟山市普陀区海塘安澜工程 (乡镇海塘)—裕宁海塘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规划标准为 50年一遇。 (1)海塘加固轴线布置与老塘基本一致,仅局部位置根据修测岸线及结构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加固后海塘堤线总长1170m,防浪墙顶高程5.20m,堤顶高程4.4m。(2), 对裕宁1号、6号水闸进行维修加固,规模为2孔×2.0m;对裕宁2号水闸、裕宁3号水闸、裕宁4号水闸、裕宁5号水闸进行拆除重建,规模分别为1孔×2m、1孔×2m、1孔×2m、2孔×2m,底板顶高程分别为-1.2m、-1.6m、-1.4m、-0.8m等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施工等 。
工程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桃花岛。
2.2招标范围: 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含电气、给排水)工程等 。
2.3招标控制价:3048.3810万元
2.4工期要求:3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4 年 4 月 17 日至 202 4 年 4 月 23 日,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zsztb.zhoushan.gov.cn/ ) 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 电子 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 http://zsztb.zhoushan.gov.cn/ ) ,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 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 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 再 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网上上传的截止时间前,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岛农旅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0580-606125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 0580-8260928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 求附表
序 号 | 资格条 件内容 |
一 | 企 业 |
1 | 应 具备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对应 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提供投标人 2024年5月6 日(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参与投标资质的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 标 。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 : // wenshu . court . gov . cn / )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 20 19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1500 万元及以上 的 (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或海堤)。 |
二 | 拟派 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 标 人拟 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 人 (包括工程总 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 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不通 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 )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 日 。 |
2 | 项 目 负 责 人自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 :// wenshu . court . gov . cn / )查询结果为准〕 。 |
3 | 项目技 术 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 利相关专业工 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 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 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 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 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 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 必须持有省级及 以 上 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A 、 B 、 C 证 ),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 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 少于 1 人,且 不得与 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安全员、质 检员、 施工员,下同 ) 必须 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水利 建设市场信息 上公 示。 |
3 | 项目组主要人员 (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 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有本企业2024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如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所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资格条件证书中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视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无须再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证明资料,资格条件证书中不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应提供2024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 |
4 | 投标人及 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 (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 和 信用浙江网站( https :// credit . zj . gov . cn /) 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投 标 人的 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 名单 。 |
6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为 不 同的 人 员担任。 |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 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 信息 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 1 )合同, 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 验收鉴定书〔或 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 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 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2 )浙江省水 利厅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 浙江水利透明工程 水印。(上述( 1 )、( 2 )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打印件为准,公示网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 1 )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 公示网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 ( 竣工 ) 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 ( 竣工 ) 质量 ( 安全 ) 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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