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2024年度山塘整治建设项目(1-5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鄱阳县2024年度山塘整治建设项目(14个标段)已由 鄱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鄱发改字【2024】9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鄱阳县2024年山塘整治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羽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政府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境内;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规模:大坝加固、防渗、涵管拆除重建、溢洪道拆除重建、新建预制块护坡、草皮护坡及坝顶公路等;
2.4 计划工期:24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
2.5 标段划分:14个施工标,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6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在本企业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及在本企业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在本企业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7)为遏制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iangxi.gov.cn/)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
3.5 投标人参与投标段数与中标原则说明:
(1)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招标任意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原则上各标段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确定为中标人。
(3)投标人若在已开标段中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再进入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在电子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范围。
(4)除第(3)种情况外,投标人以任何理由放弃任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均视为放弃所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该条款需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根据江西省水利厅通知: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1-5标段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09日止;6-10标段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19日止;11-14标段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1日止;均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1-5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0日9时30分整;6-10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9时30分整;11-14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2日9时30分整;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施工标段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详见招标文件)。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本次招标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并按照江西省水利厅规定实行钉钉打卡制度,考勤对象为施工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7.5 鄱府办字【2016】13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管理按饶水字【2018】101号文件规定执行。
7.6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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