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我县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0〕621号)和农村水电站可按照《广东省小水电站定期检验管理暂行办法》(粤水农电〔2012〕17号)有关要求,开展农村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3年由县级负责审核的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龙门县黄沙石陂头水电站、龙门县龙潭镇水口电站、龙门县永汉镇经济发展公司低冚电站和龙门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西林电站)等4宗电站已进行了标准化相关创建工作,经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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