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某单位综合食堂内部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酒泉天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对酒泉某单位综合食堂内部建设项目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2023-JKHYZX-W4090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酒泉某单位综合食堂内部建设项目,工期15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招标控制价:¥130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优先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及附注)。
5.供应商须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围标串标告知书。
8.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情况提供效果图。
9.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加盖企业公章)上传至酒泉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全的竞价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审查资料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审查通过后竞价有效。
(2)投标人要对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3)若投标人在参与竞价过程中,提供虚假竞价材料,或存在恶意竞价行为,我单位即会采取处罚措施,将其通报至招标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平台,并列入采购黑名单。
六、注册须知及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月10日16时00分;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9时00分;
资质审核时间:2024年1月18日9时00分—11时00分;
竞价时间:2024年1月18日11时00分—2024年1月18日17时00分。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509370826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天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文杰 联系电话:15009378848
联系人:尤亚文 联系电话:15309426688
地 址: 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金鼎苑南侧7-1-11号
酒泉天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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