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高速出入口形象标识形象提升工程已完成设计、预算等工作,现已具备开工条件,根据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门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指引》(龙发改〔2018〕143号)的文件要求,该项目没有达到必须招标限额标准,采取直接发包方式,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高速出入口形象标识形象提升工程
2、建设地点:龙门县永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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