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含山县中小河流防洪体系补短板项目含山县清溪河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项目编号
皖 E0-21-2024-0044
标段名称
含山县中小河流防洪体系补短板项目含山县清溪河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标段编号
皖 E0-21-2024-0044001-1
招标人
含山县水利局
项目统一代码
2309-340522-04-01-956088
最高限价
25586103.91 元(含暂列金 100 万元)
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
系方式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孙心如 1505624785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B 类)
开标时间
2024/2/26 9:00:00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
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同济水电建安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
力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安全
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240 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来安县经济开发区黎明路 12 号
投标价(元)
/ 费率( % )
24566087.55 元(含暂列金和暂估价)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魏明
资格证书名称
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皖 1342017201826736
皖水安 B20170000605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牛少杰
(水利水电工程工程
师)
技术负责人证书编
号:
WSXZG2021114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
理)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
理)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滁州市滁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增项目(来安段)施工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1 、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心如; 15056247856 )。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
渠道和方式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 ,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
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 0555-5200185 。
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
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
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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