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政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污泥机房及应急池工程) 已由 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政发审【2021】5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专项债资金 ,招标人为 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政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污泥机房及应急池工程),专业范围包括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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