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湖南溆浦太阳山风电场110KV太溪线技改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湖南省怀化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中标价格(元):***
湖南溆浦太阳山风电场110kV太溪线技改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湖南溆浦太阳山风电场110kV太溪线技改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2420N2495126
日 期:2024年11月12日
1、招标条件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南溆浦粤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湖南溆浦太阳山风电场110kV太溪线技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登记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湖南溆浦太阳山风电场110kV太溪线技改工程
(2)工程项目概况:太阳山风电场110kV太溪线(以下简称“太溪线”),起自太阳山风电场110kV升压站110kV龙门架,止于已建槎溪110kV变电站110kV龙门架,线路全长31.958km,共使用杆塔108基。其中15mm冰区段线路长13.851km,使用杆塔42基;20mm冰区段线路长5.407km,使用杆塔20基;30mm冰区段线路长12.7km,使用杆塔46基。
本项目改造: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针对导地线断股、金具形变、大高差、大档距段原路径上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施工设计、所有材料采购、所有施工建设手续办理、110kV太溪线线路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因施工线路变动需配合电网部门的调试、测试、质保期维护、竣工验收等工作内容。
(3)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方式。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招标范围 (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
0724-2420N2495126 | 220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 |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为溆浦太阳山风电场110kV太溪线技改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自项目开工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施工设计、所有材料采购、所有施工建设手续办理、110kV太溪线线路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保期维护、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与界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技术部分。 |
2.3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4个月,具体工期计划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4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a)、(b)、(c)的要求:
(a)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b)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至少担任过1个已完工的110千伏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注:1)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和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证明文件。
2)业绩须附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显示合同工程内容页和签署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已完工证明(包括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业主证明、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并网验收(竣工)报告/意见单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承诺并按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提供签字盖章的投标函: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
3)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4)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情况;
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没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开始实施前向招标人提供实施人员的名单及工作分配情况。遵守招标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招标人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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