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经永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工程总造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壹万玖仟柒佰柒拾肆元肆角壹分(¥12619774.41元)。
二、经招标人确认,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壹仟壹佰捌拾陆万贰仟伍佰捌拾柒元玖角伍分(¥11862587.9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70341.77元、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25154.49元、暂列金额0元、规费4615.1元、增值税 12759.27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列金额、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列金额、规费、增值税等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三、本项目扬尘防治费按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计取。
注:①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如招标文件中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与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不一致的,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标识符号为准。②招标控制价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含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乘以0.2%计入招标控制价。③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须按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公布金额进行报价,不得修改。
招标人: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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