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东至县龙泉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上游段II期、中游段、下游段)一标段(项目编号:CZD12024006-1)有关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表中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2.5%(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现修改为:
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2.5%,(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此项费用由投标人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第七条安全生产措施费报价表中填写,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与总价中,工程量清单中不单独报价。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等于招标控制价。
由此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东至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中心
池州安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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