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永丰镇今冬明春项目 ( 施工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
名称
天长市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永丰镇今冬明春项目 ( 施工标)
项目
编号
cztcgc202402-009
招标
人
名称
天长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天长市永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
天长市金融大楼西侧 8 楼、天长市永丰镇护桥南路 139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俞长生 13395505628
招标
代理
机构
名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天长市仁和南路天然居南二楼 1-6 号
联系人及电话
沈福东 0550-7526111-802 , 13309602109
招标
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
时间
2024 年 2 月 27 日 08 时 00 分
第一
中标
候选
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远维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 元 )
人民币捌佰肆拾陆万玖仟柒佰壹拾玖元捌角陆分(小
写: 8469719.86 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
负责人
姓名
何康(项目负责人)、张素荣(技术负责人)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
编号)
项目负责人:皖 234101183440 、皖水安
B20120000043
技术负责人: FGY20150304
工期(日历天)
不高于 60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确保一次性通
过竣工验收。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
投标人名称
辽宁泽龙水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 ( 元 )
人民币捌佰肆拾柒万叁仟陆佰肆拾伍元整(小写: 8473645.00 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
负责人
姓名
崔长春(项目负责人)、季闯(技术负责人)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
编号)
项目负责人:辽 1212022202300850 、辽水安
B20160000216 ;
技术负责人: 183175758
工期(日历天)
不高于 60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确保一次性通
过竣工验收。
投标人名称
河南水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人民币捌佰肆拾陆万陆仟壹佰伍拾捌元壹角贰分(小写: 8466158.12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
投标价 ( 元 )
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
负责人
姓名
刘俊杰(项目负责人)、董辉(技术负责人)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
号)
项目负责人:豫 241060804496 、豫水安
B20190000885
技术负责人: C20220975172700000166
工期(日历天)
不高于 60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确保一次性通
过竣工验收。
公示
时间
2024 年 0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03 月 04 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
作日)
招标
代理
费
收费
标准
按照滁公管综〔 2023 〕 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代理
服务
相关
费用
代理费 28980 元 ;专家评审费 11350 元;
提出
异议
的渠
道和
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
时间内(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天
长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天长市永丰镇人民政府或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长市金融大楼西侧 8 楼、天长市永丰镇护桥南路 139 号或天长市仁和南路天然居综合楼
二楼,联系人:俞长生或沈福东,联系电话: 13395505628 或 0550-7526111-
802 , 13309602109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
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通知公告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
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
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
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
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
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的。
提起
投
诉的
渠道
和方
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
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公管部门)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
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
(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
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 ),书面投诉材料
(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
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 )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
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 0550-2392322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提起投诉日期;
( 4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
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 7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
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