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鄞州区2023年度姜山镇张华山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以 鄞政发〔2023〕40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鄞州区姜山镇 2.2建设规模:整治总面积2.6244公顷,整治后新增耕地面积2.5955公顷,新增水田面积2.5955公顷,整治后耕地质量平均等级8等 。 2.3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地平整、灌溉及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的建安金额为 555.5751 万元,计划工期 2 个月。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含图纸)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日 时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5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北大路120号 联 系 人: 林主任 电 话: 0574-8845489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509号1101室 联 系 人: 李丽雅、魏秀英、陈丹妮、邱汉明、邱涛明、李奔 电 话: 0574-83082229 电子邮件: / 监督部门: 鄞州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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