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歇马镇短峪沟至庙坪山洪治理项目(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XYBK-JSGC202405SL-005001002
一、招标概况
保康县歇马镇短峪沟至庙坪山洪治理项目(第二次)于 2024 年 6月12日在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2024 年 7 月 3 日 9 时 00 分在 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 开标,并于 2024 年 7 月 3日完成评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本项目进入实质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10家,推荐3家排名不分先后的中标候选人,保康县歇马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襄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保康县永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兴正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9357674.7 | 9384084.34 | 9377089.26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履约期限 (日历天) | 270 | 270 | 270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证书编号:D242023462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证书编号:D242027978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证书编号:D242106445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5】 010962 | (鄂)JZ安许证字【2013】008220 | (鄂)JZ安许证字【2016】014654 |
拟派项目管理 拟派项目管理 | 项目经理:柏勇 水利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鄂242212221162 安全生产考核证: 鄂水安B20230000825 | 项目经理:龚成林 水利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鄂242171886908 安全生产考核证: 鄂水安B20230000828 | 项目经理:王新刚 水利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鄂242171875793 安全生产考核证: 鄂水安B20180000418 |
技术负责人:柏丹丹 职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F0012022301448 | 技术负责人:叶守海 职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F0012013301695 | 技术负责人:王兴 职称: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L0002014302582 | |
施工员:祁金国 证书编号:SGL20204200693 | 施工员:巩德文 证书编号:SGL20234201749 | 施工员:李威 证书编号:SGL20184202647 | |
质检员:李小芳 证书编号:SGL20204200639 | 质检员:张晓芳 证书编号:SGL20234201734 | 质检员:吕细华 证书编号:SGL20194200432 | |
材料员:许仕铭 证书编号:SGL20214201520 | 材料员:叶宝玉 证书编号:SGL20244200102 | 材料员:李年弟 证书编号:SGL20214200310 | |
资料员:代太娇 证书编号:SGL20204201225 | 资料员:王槐钒 证书编号:SGL20234201727 | 资料员:张景兰 证书编号:SGL20234201507 | |
安全员:陈晓凤 证书编号:鄂水安C20230000276 | 安全员:乐琴 证书编号:鄂水安C20230000905 | 安全员:王盼 证书编号:鄂水安C20210000968 |
评标结果
评标 情况 | 评标工作于 2024 年 7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通过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6 家投标人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6 家投标人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6 家投标人响应性评审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6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 三、评审结果 (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湖北襄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保康县永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湖北兴正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经办人:郑先生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崔女士 |
废标结果
投标人 | 被否决的依据 |
/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 年 7月 5 日00 时00 分至 2024 年 7 月 9 日 24 时 00 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保康县歇马镇人民政府
地址:保康县歇马镇歇马街1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传真):0710-5027857
2.招标代理机构:保康楚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河西路70号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传真):0710-5991192
3.行业主管部门:保康县水利局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东街212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传真):0710-581232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康县歇马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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